公共机构节能潜力不可小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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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机构节能潜力不可小视
2009年12月25日 13:37 来源:解放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正在世贸商城举行的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推广交流会暨上海节能环保展上,雷富特节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研制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设备LT系列电梯用能量回馈装置,通过运用矢量控制技术,可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回馈到局域交流电网中,即耗电的同时还能发电,采用新技术的这种电梯平均节电30%以上。

  截至去年年底,我国电梯保有量115.3万台,居世界之首,且以年均15%-20%的速度递增。去年我国电梯耗电165亿度,约占全国建筑能耗的5%。据悉,我国有关部门对电梯的检测项目超过90项,但其中没有一项与电梯节能有关。因没有强制性电梯节能标准和指标,我国节能型电梯不足电梯总保有量的5%。

  其实,这只是我国能源消耗的一个缩影。据从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推广交流会上获悉,目前我国公共机构中仅政府机关能源开支一年就超过800亿元人民币,其中耗电占全国耗电总量的5%,接近全国8亿农村人口年生活用电总量。据北京对48家市区政府机构的调查,其年人均耗能量、年人均用水量和年人均用电量,分别是北京普通居民的4倍、3倍和7倍。由此可见,包括党政机关在内的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十分惊人,反过来也表明公共机构的节能潜力不可小视。

  公共机构指的是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以及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单位等。公共机构尤其是各级党政机关,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每一个动作或进步,都将对社会各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尽管节能潜力巨大,但在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仍存在难点,如部分省市和多数地市、县级政府机构尚未建立或明确节能管理机构,有些地方节能工作仅限于行政机关,没有涵盖其他公共机构;因受现行政策约束,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难以推行;公共机构因耗能家底不清、数据不全,而造成统计困难的情况较为普遍;节能资金不到位,影响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推进。

  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公共机构的节能应克服制度设计上的明显缺陷,如可以推行办公用房的资金制度,而不是现在普遍实行的自建自用。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在于,房屋租用预算是刚性和有限的,就会“迫使”租用方节约建筑用能,有助于所有公共机构雇员增强节能意识。此外,可以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如刷卡使用电脑、刷卡开关办公室电源等。也就是说,将公共机构节能与个人业绩结合起来,这或许可以成为挖掘公共机构节能潜力的一个有效途径。 (蒋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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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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