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实施集中供热价格与煤炭价格联动制度——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能源频道
    扬州实施集中供热价格与煤炭价格联动制度
2010年01月04日 09:48 来源:新华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从2010年1月1日起,扬州市开始实施集中供热价格与煤炭价格联动制度。

  根据有关实施办法,当出现三种情况时,即热力价格不足以补偿生产、供应成本,致使热力生产、销售企业经营亏损;燃料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以及热力价格明显高于省内同行水平,物价部门将对热力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周期一般不少于三个月。热力生产、销售企业不得擅自制定、提高热力价格和延伸服务的收费标准。 (张 晨)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