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有新规乱 排乱放将遭重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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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有新规乱 排乱放将遭重罚
2010年01月04日 13:24 来源:浙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加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规范了污水接纳和处理等细则,并对偷排、乱排等违法现象明确了处罚方法。

  《办法》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城镇道路以及住宅小区的建设,应当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同步建设相应的接纳、输送城镇污水的管网等设施,并同步投入使用。同时,《办法》鼓励企业对生产用水进行循环利用。

  《办法》规定了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排放污水达到纳管要求的,都应该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并明确禁止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挥发性有机溶剂及易燃易爆物质、有毒物质、腐蚀管道以及导致下水管阻塞的物质、含有病原体及放射性的污水等。《办法》规定,对排放污水不符合水质标准的,应当自建污水预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对违反规定的排水户,由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 (记者 阮蓓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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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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