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温不达标要求退费 热企:可退费但要切断管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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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温不达标要求退费 热企:可退费但要切断管线
2010年01月06日 14:07 来源:辽沈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看着自家窗玻璃上结的冰,李虹陷入了困境:如果要求退费,那么供暖公司将切断管线,永不恢复供暖;如果不要求退费,就得继续忍下去。

  昨日下午3时许,沈阳的最高气温达到了一天中的峰值——-15.4℃。在阳光的照射下,李虹家窗玻璃上结的冰仍有两个硬币那么厚。温度计显示,室内温度8℃。

  退费意味着永远停止供热

  李虹住在沈阳市沈北新区亚瑟兰湾小区,入冬以来,室温就没达到过18℃。李虹多次找到负责供热的沈阳新东方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但一直没有解决。去年年末至今,沈阳气温连续创造了多年来的寒冷纪录,去供热公司讨说法的居民越来越多。

  大约4天前,李虹听说供热公司要给附近某小区居民退供暖费,于是也来到供热公司询问。昨日上午,李虹在供热公司的退费窗口看到一则通告,大意是供热公司将给浅草湾要求退费的业主全额退费,但将同时切断供热管道,永远不恢复供暖。

  李虹又询问了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其他小区的居民也可以要求退费,但也要切断管线,永不供暖。“供暖不达标,退费是应该的,怎么能切断管道,还永远不给供暖了呢?这不是威胁人嘛?”李虹认为,供热公司的处理办法是霸王条款。

  昨日下午2时40分,记者来到了沈阳新东方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这里已经有几名居民咨询退费事宜。记者以居民身份咨询是否可以退费,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全额退费,但将永远不再供热。退费窗口旁上午还贴着那份“永不供暖”的通知已不知被谁撕掉,一点痕迹也没留下。

  “管道是房子的一部分,产权应该是属于业主的,你们怎么有权切断呢?”记者问。工作人员回答,切断的是室外的管线,不是居民家屋里的,产权归供热公司管辖。

  “把管子切断了,那里面的水不就漏出来了吗?”记者问。“我们会把管子内的水处理好再切管子。”一名男工作人员回答。但一名女工作人员随即补充,“地热我们不管”。

  工作人员说,目前已经有20多人办理了退费,并给记者看了一份申请停止供热的申请书。申请书有A4纸那么大,上半截须填写申请者的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下半截罗列着申请者需要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比如,由于停工而造成的墙体裂缝、漏水等问题,责任由申请人承担。而在各种责任中,没有一条需要由供热企业承担。

  记者本想拿走“停供申请单”,但被一位男性工作人员注意到,他从记者手中抢回了这份“停供申请单”。

  供热公司涉嫌霸王条款

  针对李虹面临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一位供热业内人士。该人士认为,新东方公司退费断管的做法是在偷换概念。该人士认为,如果由于室温不达标,给居民造成了损失,居民可以要求测温,在确认责任由供暖公司承担后,依照沈阳市的有关规定要求退费。

  而现在的步骤是居民先要求停止供热,再退费。按照这一步骤,就意味着居民首先违背了供热合同,要求中止供热,而供热公司没有责任。这一步骤上的倒置,也造成了责任上的倒置。

  辽宁卓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威认为,供热公司退费断管的做法是一种霸王行为。在冬季,供热是人们维持正常生活的重要保证,而供热企业跟自来水、电力有类似之处,就是对某一特定区域享有垄断地位。一旦供热公司停止供热,居民无法选择其他供热公司。针对李虹等居民面对的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停止供热,但不能切断管线永不供热。(记者王琳 实习生崔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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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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