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国际城小区所辖范围内几乎所有商户都接到一份由小区物业下发的通知,其内容使很多商户吃惊。
这份通知显示:由于各家商铺经营时间在用电高峰期,现在供电公司商业用电高峰值为1.1291元/千瓦时,我公司承担费用较高,为了保证商铺供电正常,商铺电费自2010年1月12日起,电费单价为1.1元/千瓦时。
随后记者走访了国际城小区附近十几家商铺,每家都接到了这份“涨价”通知。“原来一度电八毛多,突然涨了两毛多,也太离谱了吧!”一家商铺老板李先生介绍,如按现在的单价用电,他每月至少多掏100元钱。
另一位商铺老板说,物业按照供电公司商业用电高峰价格收钱是不合理的,“难道我们用电都在用电高峰期吗?”还有商铺老板认为,如果电费真涨价了,也应该有供电部门和物价部门的通知,“物业自己涨价,我不认可。”
国际城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解释:他们负责收取电费并上交到供电公司,很多时候收支不平衡,物业赔钱,因此物业按供电公司商业用电高峰值调整了单价。这位工作人员还说,他们所管辖的商户有近200家,都将按照新单价进行收费。
市供电局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商业用电每度8角多。”国际城小区物业所辖的商铺,不是供电公司直供户,所以物业通知电费涨价,他们无权管理。
对此,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商户可向物价部门举报投诉,他们再介入调查。(记者谢鑫名 实习生李梦娜 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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