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注意缴电费 以免产生滞纳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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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年注意缴电费 以免产生滞纳金
2010年02月11日 10:55 来源:楚天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武汉供电公司提醒,过年期间请注意按时缴纳电费,以免产生滞纳金。

  2月12日至2月20日,各供电营业厅每天8时30分-16时提供电费收费服务;武汉中百仓储(超市)在开门营业时间内,均提供电费代收服务。

  请采用现金方式缴付电费的用电客户,及时到上述网点缴付2月份及前期欠缴的电费。其中,采用银行(电费储蓄)代扣代缴方式结算电费的城乡居民客户,请及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存款余额并补足存款。

  由于春节长假期间全市金融机构均停办电费清算业务,请采用银行托收、联网划拨等方式结算电费的企事业单位,提前与辖区供电营业所联系,商定本月内结清2月份电费事宜,以免产生电费违约(滞纳)金。(记者熊星星通讯员李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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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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