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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一个人在办公室抽烟 怎么管?
2010年02月24日 09:37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得知杭州市3月1日起将全面“控烟”,许多烟民已经有心理准备,都说“到时得悠着点了”。是的,倘若一不小心被罚,掏钱倒是次要的,就是大庭广众之下脸面藏不住。

  《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不日实施,杭州将成浙江省首个在公共场所实行控烟的城市,这无疑是城市文明的一种进步。不过,看了相关部门对这一条例的解读,我觉得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真的是“一个人的办公室也不能吸烟”吗?暂且不论这一条款本身是否合理,关键在于这一条款到底有多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办公室也是控烟场所。这没错。那么试问:“一个人的办公室”也称得上是公共场所吗?容我咬文嚼字地说,一个人,就是单个,从数字上说,显然不能简单与“公共”划上等号。

  现实中,能享有一个人办公室的大多数是一个单位的领导,他一个人在里面抽烟,并没有妨碍到他人,这种情况到底该如何监管?再说了,以往颁布的所有法律法规,好像都没有明文规定一个人的办公室不能抽烟吧。

  法律所要禁止的,是对社会和他人具有危害、妨碍的行为。而且法律、法规的禁止性条文需要有可操作性,更重要的是法律法规的制定需要严肃性。如果明知有的法条有悖常理,在现实中不可操作,那制定出来不但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反而会影响整个法律或法规的顺利实施,使整个法规陷于一纸空文的尴尬境地,那就真的有失法律的严肃性了。

  当然,在多人办公的办公室里,只要有一个人在抽烟,就会妨碍到不抽烟的人。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抽烟人会顾及不抽烟人的利益,会知趣地走到卫生间或空旷的地方去抽烟。当然,如果有划定的吸烟区或者有设置的专用吸烟室,那我想抽烟人会自觉去那里抽烟的。这也就是“可操作性”之所在,有“禁止”必有“许可”,禁烟也不是让抽烟人无处可以抽烟。

  我国是烟民大国,控烟有利于环境卫生和身体健康,这应该成为人们的共识。但是,控烟行动着实任重道远,其中对禁止青少年抽烟、禁止向青少年售烟等问题,还有大量的事要做。而“一个人的办公室也不能吸烟”,则过于理想化,个人以为,既然制定了相关的条例,就应该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否则其效果就会适得其反。 (王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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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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