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不按要求分类垃圾 邻居可拍照"密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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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委员:不按要求分类垃圾 邻居可拍照"密告"
2010年04月12日 16:13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广州市垃圾分类试点地区东湖街,率先向2000户居民派发厨余垃圾分类桶,垃圾分类时代真的来了。昨天,市政协委员黎凯诗向市政协提交《关于设立垃圾分类举报制度的建议》,主张这样一个观点:鼓励邻里相互监督,对于未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的做法,邻居可拍照取证,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一旦核实,可对违规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内的罚款,并以一定的比例奖励举报人。

  之所以会提出这样的建议,黎凯诗说自己也是考量、观察了很久。在黎凯诗看来,广州推广垃圾分类正面临着和其他国家一样遇到过的难题:政府推广不遗余力,但是市民接受起来却是难上加难。

  黎凯诗在建议中提出,相关部门可参照韩国在全国推广垃圾分类时期采取的举报制度,设定奖惩监督机制。具体做法分四方面:由相关部门制定一套处罚机制,对未按要求实行垃圾分类的当事人,给予一定金额的罚款,或是折算成社会服务时间———由被处罚当事人在社区宣传、监督垃圾分类;鼓励邻里间的相互监督。对于邻居未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的做法,邻里有责任进行拍照取证,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一旦核实,可对违法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内的罚款,并以一定的比例奖励举报人。有关部门有义务和责任为举报人保密身份;对于举报内容,有关部门必须有专人负责跟进,并在限定时间内做出回应和处理(以两周为宜);在奖惩机制外,以传单、公益广告、有奖问答等形式,对居民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引导。

  “韩国在举办奥运会前,也是一个垃圾满地乱丢的国家,为了推广垃圾分类,他们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主要内容就是鼓励邻里间的‘告密’。在短短时间内,他们就达到了垃圾分类、清洁城市的目的。”据黎凯诗介绍,她的提案正是在参考了韩国的做法后,再结合广州的实际提出的,“我也考虑到‘举报’、‘密告’这种提法和做法,可能会带来一些争议,但是相对于垃圾分类给城市带来的好处,这些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黄丽娜、郭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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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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