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侨乡传真

云南将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 为滇企走出去服务

2011年09月15日 11:03 来源:云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随着桥头堡建设的不断推进,涉外社会经济活动大量增加。无论是外国企业、人员“走进来”,还是中国企业、人员“走出去”,都需要法律作为保障。日前,省司法厅和各级司法行政负责人到云南建耀律师事务所调研时指出,我省各级司法部门应整合云南以及东南亚、南亚国家相关律师事务所资源,建立公共涉外法律服务平台。

  今年3月,我(云南)省成立了“云南省东南亚南亚经贸合作发展联合会法律事务服务中心”,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先后与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中国东盟贸易促进委员会、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昆明理工大学“GMS法律研究与咨询中心”、泰国远东国际法律事务(集团)有限公司、越南DOHA法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缅甸Thanlwin法律服务有限公司、香港楚彦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开展了一系列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今后,该中心将以事务所为依托,整合国内外法律资源,建立东南亚、南亚涉外法律事务服务平台,努力在反倾销、知识产权、外商投资、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诉讼仲裁等法律领域为相关企业和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专业服务。同时,借助自身优势,与省内法律事务所建立联合会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一定程度上的信息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并通过在线答疑解惑互动等形式,帮助企业减少处理涉外法律问题时的时间和资金开支,打造真正意义上面向东南亚、南亚国家涉外法律交流的信息港。目前,法律事务服务中心正与昆明理工大学“GMS法律研究与咨询中心”共同组建并成立云南东盟法律研究所。 (实习生 周明 记者 罗蓉婵)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南若然】
    ----- 侨乡传真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