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大喜之日,婚礼正热热闹闹地进行,却不料双方在新娘拜见长辈时到底是鞠躬还是叩头发生了争执,双方家人竟然打作一团,女方一气将新娘带回娘家,男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返回彩礼。7月5日,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对张浩诉罗晶晶离婚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二人离婚,罗晶晶酌情返还张浩彩礼1.4万元。
2009年1月,张浩经人介绍与罗晶晶订婚,并依习俗送交女友彩礼17000元。2010年1月26日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定于2月2日举行结婚仪式。婚礼当天,二人带着对新婚的憧憬,顺从地在司仪的安排下进行着婚礼仪式的各项议程,在轮到新郎新娘向新郎奶奶行礼时,男方亲属要求改作叩头礼,新娘及亲属坚持鞠躬礼,双方发生争执,言语不慎竟然大打出手,一怒之下,娘家人将新娘带回娘家不归。张浩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与罗晶晶离婚,并返还彩礼。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均同意离婚,已无和好可能,应准予离婚,二人虽办理结婚登记,但尚未共同生活,在婚姻解除后彩礼应予返还。双方在举行婚礼仪式时因行礼发生争执打架,造成矛盾,以致婚姻破裂,双方均有责任,考虑男方操办婚礼确已花费钱财,遂依法酌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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