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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商场扶梯上摔伤索赔遭拒惹纠纷

2013年04月10日 12:16 来源:浙江在线 参与互动(0)

  消费者去商场购物,在上扶梯时不慎摔伤,花去医疗费36000多元。这笔医疗费该不该由商家埋单?昨天上午,现年61岁、家住上虞市区的俞大妈从上虞大通商场获得了3000元慰问金。这起因上商场扶梯摔伤,该由谁埋单的争议画上了句号。上虞市消保委百官分会工作人员称,在商场扶梯摔伤,巨额医疗费该由谁埋单,主要看责任分解,如果商家负主要责任,就要无条件赔偿,而如果责任在消费者,则由消费者自己埋单。

  3月2日,俞大妈在妹妹要求下,陪同妹妹推着童车一起去上虞市大通商场购物,童车里坐着一个孩子。“当时因为我9个月大的外甥马上要跟随父母回外省,我邀请姐姐一起去商场,想给外甥买双鞋子。”俞大妈的妹妹回忆道。

  来到一楼的扶梯边,俞大妈的妹妹把童车推上了扶梯,一手扶着童车,一手扶着扶手,而俞大妈则跟在妹妹身后。俞大妈跨上扶梯没几秒钟,就站立不稳摔倒在扶梯上,她连喊“救命”,但没有人响应,直至被扶梯送到二楼。

  就是这一摔,让俞大妈吃足了苦头。在二楼,俞大妈的左手几乎不能动弹,其妹妹见状,鞋子也不买了,急送俞大妈至上虞市人民医院。医生诊断后说,要“动手术”。

  俞大妈心存侥幸,当天赶到邻近的慈溪市周巷镇一家骨科医院,诊断的结果一样。为了方便照顾,俞大妈又来到上虞市人民医院。

  因“左肱骨近端骨折”,俞大妈在上虞市人民医院住院13天,共花去医疗费36000多元。

  3月5日,俞大妈的妹妹受其委托,向上虞市大通商场提出索赔。俞老太认为,去商场购物引发意外,理应由商家埋单。她的索赔理由有两个,一是商场的扶梯设计有问题,太陡,这才导致其摔倒受伤;二是扶梯旁没有配备工作人员,如果有工作人员扶一把,就不会造成严重后果。

  然而,大通商场负责人的回答让俞大妈及家人不能接受。大通商场负责人认为,俞大妈姐妹违规乘扶梯才导致这起事故发生,商场没有任何责任,理应由消费者个人埋单。因为商场设有电梯,专门照顾推着童车的消费者等上下,推着童车不能上扶梯这是常识。同时,商家已尽了告知义务,在扶梯口醒目处,张贴推着童车不能上扶梯等警示语。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3月15日,俞大妈委托妹妹向上虞市消保委作了投诉。上虞市消保委百官分会工作人员专门到现场进行查看,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昨天上午,本报记者和上虞市消保委百官分会工作人员再次联手,与消费者代表及大通商场负责人一起,进行现场协调。消保部门认为,俞大妈在商场扶梯摔伤,是由于俞大妈不慎引起的,应该由俞大妈负全责。大通商场不仅设有上下电梯,而且在扶梯旁专门设置警示语,尽了告知义务。而消费者提出的商家扶梯设计不合理的理由不充分,每个扶梯口配备专门人员也不现实。

  然而,大通商场作为一家规模企业,对消费者购物时发生意外,应该作出慰问。最终,大通商场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大通商场是一家负责任的企业,虽然俞大妈摔伤应由她自己负全责,但商场对此非常同情,决定拿出3000元表示慰问。俞大妈对此表示满意。

  昨天,记者专门在商场进行观察,发现推着童车上扶梯的消费者并非个别。“千万不要贪图方便,心存侥幸,推着童车上扶梯。”昨天,上虞市消保部门称,正确的方法是推着童车坐电梯上下。(范文忠 金为民)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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