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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为重点项目发“绿卡” 审批时限再压缩30%

2013年06月13日 13:30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为重点项目颁发“绿卡”、审批时限总体再压缩30%……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省重点和民生项目建设审批服务提速提效十项措施(试行)的通知》(下简称《措施》),对今年3月省政府确定的349个省重点项目,以及2013年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实施全过程服务,化解项目在审批工作中进展缓慢、审批衔接不紧、审批环节多等矛盾,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

  重点项目 发放“绿卡”

  根据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项目建设年”的要求,省政务中心针对影响重点项目建设进程的主要问题,牵头起草了该《措施》。

  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速度,《措施》规定,由省政务中心制发《省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专用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审批部门对持有“绿卡”的项目业主提供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等审批服务。各级审批职能部门对持“绿卡”的重点项目单位,将提前指导、主动服务,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措施》还提出实施受理容缺审批制度,审批部门可容许先缺件受理,待补齐所缺材料后正式发放证照和批复文件。

  为提高审批效率,《措施》还提出“超时默认”制度。即有关部门受理审批申请后,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又没作出合理解释,在超过规定时限第二个工作日,由同级政务中心出具“超时默认通知单”送达相关审批部门及项目业主,审批部门3天内补办正式批复文件,由此带来的责任由超时审批部门承担。

  省政务中心还对重大项目一对一制定《项目审批流程全图》,为项目业主和相关部门明晰审批路径,明确各审批部门的权责和办理时限。

  与此同时,省政务中心还将每月通报省重点项目审批情况和招投标进程,省政府重大项目办公室负责备案并作为省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奖惩依据。省政府将重点项目审批工作成效纳入当年政府部门和市县绩效考核,严格奖惩制度。

  不坐不等 主动服务

  省政务中心在调研中发现,个别审批部门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提前介入不够,未及时受理和委托评估,审批前各前置性研究报告不能同步开展。同时,大多数项目业主并不了解如何开展审批前准备工作,往往因为各项评估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耗费大量时间。

  因此,《措施》提出“提前介入”和“评估即日受理委托”等办法,要求审批职能部门不坐等,由被动服务变主动服务,深入现场,提前介入,协助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前期工作,帮助梳理相关程序。

  此外,根据一些企业反映,存在着多级多部门评审评估现象,既加大了项目业主的成本,也严重影响项目审批效率,为此,《措施》提出:对涉及多级多部门评审评估的可研报告、环评报告等,推出“一级评估、联合审查”的措施,由省政务中心牵头组织省级归口职能部门协调专门机构联合评审评估,经联合评审通过的专题报告等,审批部门必须以此为审批依据,不得再进行评审评估。

  压缩时限 精简事项

  《措施》把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压缩时限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的关键举措来抓,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做足“减法”文章,推进审批事项“再瘦身”、审批时间“再浓缩”,实现审批服务效能“大提高”。

  《措施》提出各级审批职能部门对涉及重点项目的所有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要在现有承诺时限基础上再压缩30%。非政府投资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建和技改项目的备案当天办结。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下的项目节能审查授权窗口审批,当天办结。

  同时,进一步简化审批条件,对不改变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强制性内容的改建建设项目不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对软件、研发、技术及会展服务类等项目不办理节能审批;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直接报批。

  并联审批 细化问责

  《措施》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项目业主分阶段同步开展前期工作,一次性申报各审批事项,形成业主前期工作并联、部门间审批事项并联、审批事项与前期工作并联的“三并联”审批模式,并对具体环节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

  据了解,目前我省还存在个别项目业主已取得开工条件,但仍存在迟迟不开工建设的现象,因此,《措施》提出:对分期建设的项目,用地指标能满足当期用地需求的,项目业主应立即办理用地和开工许可手续,及时组织招标和建设。因项目业主主观原因影响进度的,要对业主进行通报批评;对因政府主观原因影响进度的,要对相关市县政府和项目主管部门进行问责。(记者 魏如松)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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