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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级财政安排4000万 城区低保标准提至430元

2013年06月13日 14:21 来源:江西日报 参与互动(0)

  6月12日,记者从南昌市了解到,南昌今年新增安排资金15.8亿元,总量达到96.5亿元,着重围绕10个方面,实施60项公共财政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据了解,南昌市级财政此次安排4000万元,将城区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430元,城市低保补助水平由245元/人每月提高到265元/人每月,四县及桑海开发区低保标准提高到400元,低保补助水平由220元/人每月提高到240元/人每月。同时南昌市级财政安排3500万元,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240元,农村低保补助水平提升到125元/人每月。将福利机构抚养和散居孤儿的最低生活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和700元。南昌还将提高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补助、农村五保户供养、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养老生活补助、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生活补助、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等8项标准。

  与此同时,南昌市高校困难学生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按照当年贷款发放额的15%确定,本省就读学生风险补偿金由中央和地方各承担50%,其中地方负担部分,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和高校各负担50%。在省财政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的基础上,南昌市级财政安排300万元。(记者 余红举 实习生 崔钰喆)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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