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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人员给予补贴

2013年06月13日 18:11 来源:青海日报 参与互动(0)

   西宁市近日出台了自主创业人员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全市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和自主创业人员给予创业补贴。同时,对参加全市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的各类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

  据悉,这些优惠政策是为了贯彻落实“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鼓励扶持西宁市各类人员就业创业而出台的。优惠政策中,房租补贴申请范围为对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各类城镇失业人员及被征地农民、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创办企业进驻创业孵化园区的,经认定为首次自主创业的,可申领经营场所房租补贴。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房租补贴标准和期限为个体工商户每年给予15平方米的房租补贴,不足15平方米的按据实房租补贴,最高房租补贴标准为西宁市四区5000元/年,三县3000元/年。个体工商户享受三年的房租补贴;注册企业给予办公和生产用房1/2的租金补贴,商贸、服务业最高房租补贴不超过1万元/年,生产型企业最高房租补贴不超过5万元/年,注册的企业享受两年的房租补贴。

  这次申领补贴人员范围为,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各类城镇失业人员及被征地农民、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在西宁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后(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可申领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一次性2000元的创业补贴。申领奖励资金人员范围为,凡2013年1月1日起参加西宁市创业培训的学员,经培训合格后成功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可享受创业奖励资金。奖励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记者/苏建平)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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