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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墓被毁”事件施工方:是否是古墓有待专家认定

2013年06月17日 15:3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对于“萝岗古墓”事件,施工方中铁二局16日晚再次回应。中铁二局华南区负责人李应战称,施工单位是在得到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以下简称“市考古所”)现场管理人员告知后,才进入已勘探区域施工,而“此前两次毁坏文物”的区域,也是相关考古勘探报告提及“不需要做进一步的抢救性考古发掘和保护工作,可以开展建设施工”。

  此前未有发现文物报告

  据介绍,2009年11月,市考古所出具《考古调查结项报告》,其结论是:“经过严谨而科学的考古调查工作,我们在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工程施工范围内没有发现古代遗迹遗物,可进行施工建设。”

  今年1月5日,施工单位正式开工。至今年3月5日,市考古所口头通知中铁二局项目部,在车辆段施工范围内有文化遗址,要求立即停止施工。李应战说,“此前一直未有发现文物的报告和进行文物考古的要求”。3月6日,萝岗车辆段工程正式全面停止施工,配合市考古所进行勘察工作。3月7日,广州市萝岗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向中铁二局项目部下发了《责令停工通知》(穗萝文责(停)【2013】001号),圈定了停工范围。

  李应战称,在此期间,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考古所指定区域施工,同时为文物考古工作无偿提供机械、人员等支持。广州地铁总公司与市考古所协商签订了《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萝岗车辆段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合同》。

  现场“未发现文物痕迹”

  李应战介绍,至4月8日,市考古所口头通知施工单位,移交了大公山部分已勘探区域,交由施工单位恢复施工。5月中旬,市考古所再次口头通知施工单位,移交了东坑口已勘探区域,交由施工单位恢复施工。5月28日上午10:03,市考古所现场管理人员现场告知施工单位廖勇、黎志华:“来峰岗事发区域已考古结束,5月30日后可进入该区域施工。”

  至6月6日,广州地铁总公司接到市考古所于5月30日完成编制的《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萝岗车辆段工程文物考古勘探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及:“本次考古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得益于广州地铁与中铁二局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6月14日,施工单位进入该区域挖掘土方,施工涉及区域长10米,宽8米,土石方为120立方米。现场未见夯土层,未发现文物痕迹,挖出的土方已弃至萝岗区北村弃土场。李应战表示,事发区域是否存在古墓,有待专家组调查认定。

  毁坏区域“已经许可施工”

  对于外界所称“施工单位此前两次损坏文物”,中铁二局辩解称,该两处区域在《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萝岗车辆段工程文物考古勘探工作报告》中提及并称:“该区域地层堆积单薄,包含遗物不丰富,不需要做进一步的抢救性考古发掘和保护工作,可以开展建设施工。”

  据称,在事发后,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涉及区域施工,并积极配合文物管理部门开展调查、执法等工作。中铁二局表示,在工程后续施工中,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文物保护相关法规,做好依法文明施工。(记者黄宙辉报道)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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