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规定高级专家最晚可70岁退休
2013年06月17日 15:48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受聘高教、科研2个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满60周岁的人员可申请延退。省教育厅日前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厅属高校高级专家延退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高级专家可视情况延迟退休时间。
高级专家延退,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博士授予权的本科高校的高级专家,正在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承担与我省经济社会建设密切相关的重大任务,或者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有硕士授予权的本科高校的高级专家,正在主持省部级重点以上科研项目或承担与我省经济社会建设密切相关的重大任务,或者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其他本科学校的高级专家,需为国家级特色专业负责人并且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高职院校的高级专家,需正在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学研究项目,并且为国家级特色专业负责人或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或者是在我省职业教育中重要的“双师型”人才。
高级专家延退的期限,由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决定,原则上高级专家延退每人只批准1-2次,每次延退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个别学术造诣高、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延退最长不超过70周岁。担任管理岗位职务的,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免去其管理岗位职务,使其集中精力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本报星级记者 魏永)
【编辑:张培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