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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126家单位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法规上黑榜

2013年06月20日 14:16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市2013年第一批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26家单位在本报予以公示。

  据了解,个人公积金账户的缴存额有一半由单位来负担,单位建立了公积金制度,实际上增加了职工个人收入。为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今年作为“行政执法年”,对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采取了催建催缴、责令整改、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截至5月底,已下发催建催缴通知书1121份,责令改正通知书236份。今年6月起,还将陆续对全市应建未建、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单位,以及已催建催缴和责令整改后仍未建制的单位进行重点执法。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今年1-5月,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开户单位411个,新增缴存职工4.3万人,完成年计划的53.7%;归集住房公积金19.9亿元,同比增长21%,完成年计划的41.4%。截至5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255.4亿元,归集余额153.3亿元。同时,1-5月份,全市已提取住房公积金9.5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6158户,金额18.1亿元。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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