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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入境管理法开始实施 完善中国“绿卡”制度

2013年07月02日 12:51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中国公民出入境时可走专用通道,华侨在国内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其身份,外国人因奔丧、救援、参加重要会议等紧急情况下可以申请临时入境……昨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管理法》)开始实施,省公安厅边防总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等部门解读了法律亮点,并现场为在长沙工作的外国友人颁发了新法实施后湖南第一本境外人员居留签证。

  设“中国公民专用通道”

  昨日,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边检出入境大厅新开辟了“中国公民专用通道”,供中国公民办理出境入境手续。省公安厅边防总队副总队长黄兴彦介绍,《出境入境管理法》将中国公民出境入境专用通道等便民利民措施上升到了法律规定。“边检设专用通道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我国公民在出入境时,可以充分享受更快捷通关的‘国民待遇’。”

  “现在,华侨在境内申请回国定居更加方便了。”黄兴彦说,想回国定居的华侨,可以由本人或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华侨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完善中国“绿卡”制度

  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局长赵赞训介绍,该法首次提出了人才签证制度,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人,经本人申请和公安部批准,取得永久居留资格。

  “这是对中国‘绿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大大降低了过去审批‘永久居留’的门槛。”赵赞训说,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登陆港口所在城市、免签过境人员需要离开口岸和外国人因奔丧、救援、参加重要会议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紧急原因需要入境的,还可以申请临时入境。

  家中留宿外国人,应尽快到派出所登记

  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行为,《出境入境管理法》有了更严格的处理措施。黄兴彦举例说,该法第三十九条就规定,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比如市民家中,就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可能受到2000元以下罚款处罚。

  此外,我国的出入境人员将有可能被留存指纹信息,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也会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出境入境证件的签发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均可对证件真伪进行认定。

  “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可以在长沙、岳阳、张家界三个边检站,或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全国联网免费查询本人5年内的出入境记录信息。”黄兴彦说,内地居民持有多次有效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出入境,在往来港澳通行证上免加盖边检讫章。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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