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因经济纠纷30米塔吊上“搏”命
2013年07月22日 10:5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泸州市鱼塘派出所获悉,7月19日下午,两名男子爬上某工地塔吊,在上面整整呆了5个小时,只为解决工程中出现的经济纠纷。最终在多部门的积极调解下,开发商与承包方、包工头三方,基本达成一致,由开发商垫付没有结算清的工程款项,事情基本得到解决。
昨日,记者从龙马潭区去政府获悉,据了解,两名爬到塔吊顶部男子分别叫做李潇(化名)和赵子阳(化名),都是泸州人,二人是承包方与包工头的关系。由于工程款结算上出现了纠纷。两人才爬上塔吊,想以命相“搏”解决问题。
随后,记者采访了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她表示,若以“跳楼相威胁”,为达成某种目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违法,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能“以危险的方式扰乱社会秩序”为由进行处理。一旦被认定,将受到15天治安拘留的处罚。不过,记者从鱼塘派出所了解到,关于试图以生命来解决问题的两名男子,其行为是否违法,派出所表示,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记者 龙沁怡)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