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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下月有望实行“电话实名制”

2013年07月26日 08:49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7月19日,工信部发布了《电信和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相应的政策解读,专门就电信和互联网用户的实名制个人信息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该《规定》将在2013年9月1日起实行。

  辽宁正在制定细则,有望下月出台。

  《规定》明确限定了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范围,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的用户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号码、账号和密码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的信息以及用户使用服务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省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辽宁省各相关部门已开始着手讨论针对辽宁地区的细则,以及如何更好地进行监督管理。不过直到发稿为止,并未有实质性草案或结论,但根据计划,具体细则会在下个月出台,赶在9月1日《规定》实行之前,在全省发布。

  鉴于之前部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重视不够,信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规定》中明确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并在其经营或者服务场所、网站等予以公布。以及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

  由于该《规定》在处罚中限定的最高罚款金额为3万元,被指处罚力度有限。除了在法律幅度内设定相关处罚外,还设立了制止违法行为危害扩大的“叫停”制度、“向社会公告”行政处罚的制度和将违法行为“记入社会信用档案”的制度。希望综合运用多重处罚措施,可以达到保护个人信息的目的。

  我省下月有望实行“电话实名制”

  近日,国家工信部对外公布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即俗称的电话实名制。根据《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等入网手续时,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应当予以配合;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用户出示的证件进行查验,并如实登记证件类别以及证件上所记载的姓名(名称)、号码、住址信息;有关身份信息和材料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期间及终止提供服务后两年内应当留存;用户拒绝提供身份信息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其办理入网手续。

  据工信部统计,截止到今年3月份,我国大概还有2.8亿的用户没有进行实名登记,这些用户主要是预付费的移动电话用户。在网上和大市场里有一些零售渠道出卖各种非市民卡、上网卡等,这也将是日后面临的难题。 ”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通信管理局获悉,我省已经开始着手准备电话实名制的具体办法,有望在下个月出台这一相关规定。(北国网、辽沈晚报 记者康馨月 见习记者鞠函霏)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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