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孩子”的戾气从哪里沾染
这是一个让任何人听到,都会悲愤交加的事件。
23日晚,北京大兴区一公交站旁,两驾车男子因停车纠纷,先殴打一名白衣女子,继而其中一人将女子面前手推车内的两岁女童抱出,重摔在地致死。经首都交警全城围堵,一名肇事者已经落网。
尽管没有当时的完整信息,但凭借“男子身高175厘米”、“巴掌狂搧女子”、“抱起孩子重摔在地”这样一些关键字眼,脑子里很容易闪现一组不忍想象的暴力画面———
从口角之争,演变为大打出手,再到伤童致死,也就短短一瞬间的工夫。事态升级之快到了让旁观者只有傻眼的份儿。
现在,已很难还原凶手施恶时的心理活动,至少从其毫不含糊的下摔动作里,人们没有看到丝毫犹豫和不忍。
从一名过路人转变为一名行凶者,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环境、脾气,性格,才能产生这种催化?根据目前所了解到的信息,嫌犯韩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今年刚刚刑满释放。这条信息似乎给了一个合情合理的暗示:怪不得如此残忍,原来是凶性未除!
然而,如果细细打量事件发生的气氛、场景,就会发现,这原本不过是一起司空见惯的街头拌嘴,即便对于一个恶贯满盈的人,也到不了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的地步。如果非要对这样的恶行给出一个合理解释,也许“激情犯罪”会更贴近一些———这种过激行为非蓄谋已久、散见于街头、发生在陌生人之间、以瞬间爆发为特征。对此现象大家应该不会陌生:街头,因停车纷争、刮擦事故引起的暴力屡见不鲜; 公交车上,因为踩了脚、挤了腰而厮打成一团的也不新鲜……
在这些场景中,每个当事者都显得很容易愤怒、很没有耐心、很不愿意原谅、很想以暴力解决问题。更值得关注的是,“随机的愤怒”跟一个人的日常行为模式可能关联不大。一个平时规规矩矩、性情平和的人,换个场合可能会被瞬间“引爆”。那究竟是什么让一个人瞬间变“魔鬼”?
对于当下人们的心理结构,有一个“垃圾人”的说法,是说紧张的生活给人灌输了很多负面情绪,这些情绪如果在机械化的工作场合没有宣泄通道,那就会转移到家庭、街头、等信号灯的路口……
其实,从马路上那些“车技差,脾气大”的车贴,差不多也能读到部分都市人的精神状况。说到这里,有人会“恍然大悟”:杀人是不是和心情有关?
根据北京海淀区检察院的一个统计数据,因交通纠纷而发生的刑事案件中,95%以上属于故意性伤害事件,这其中就包括一些教育水平、文化修养、身份地位都不错的人。无疑,受社会戾气积累的感染,很多人一时头脑发热,干出了蠢事。
摔孩子的恶行,自然少不了法律的严惩。但杜绝戾气,更应该成为此后的生活常识:这不仅要求我们尽量保持一份好心情,从避祸考虑,还要随时准备一份容让的雅量。本报评论员 肖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