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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禁止将原住房“分隔”群租

2013年07月31日 09:23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武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将住房原设计的房间分隔后出租”被列为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之一,予以明令禁止。

  近年来,各地均出现将住房分割成多个“迷你”房,分租给多人的“打隔断”群租现象,甚至出现将一套房隔成12间小屋、租给20多人。由于租房人数大大超过房屋各种设施的承载限度,卫生状况极差,同时存在安全、消防诸多隐患。

  “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者将住房原设计的房间分隔后出租,危害房屋安全”,对此,该条例明令禁止。

  条例还禁止多项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包括: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机构;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或者扩大房屋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在楼面、屋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拆除或改变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大型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体功能的主体结构等。

  如违反上述规定、危害房屋安全的,将由区房屋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排除危害,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涉及违法建设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查处;涉及违规装饰装修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查处。(记者 夏琼 实习生 连画 朱飞)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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