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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养老设施规划出台 民营养老院可免地价

2013年07月31日 09:5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发布,提出到2020年,全市每百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张,基本达到当今中等发达国家的养老设施服务水平。

  2020年全市老人达76万

  深圳市常住人口规模达到1046.74万人,人口平均年龄30岁左右。据对各区、各街道老年人口统计显示,福田区、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和大鹏新区南澳街道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超过5.0%,罗湖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为4.84%,已基本进入老龄化。根据预测,到2015年,深圳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约49万人,老龄化率约为4.45%,到2020年深圳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约76万人,老龄化率约为6.9%。

  截至2011年底,深圳市千名常住老人养老床位数仅约10床。根据深圳市老年人口预测规模,到2020年,深圳市将有73.7万老年人居住在家里,依靠家庭和社区养老设施安享晚年;将有2.3万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设施集中养老。发布的规划共规划70处机构养老设施,提供养老床位23400—24000张。

  社会资本免地价但无产权

  未来深圳的养老设施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如果是社会投资养老设施的,规划建议在用地供应方式上可以采用协议出让免地价、产权归政府的方式。鉴于养老设施建设属民生项目,规划建议参照深圳对社会投资教育用地供应方式,即由民政部门和养老设施社会投资者协调并共同申请,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参照政府财政投资的养老设施用地报市政府批准后实行免地价出让,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为市、区政府,实际使用单位为市、区民政部门。养老设施社会投资者可以通过租赁方式利用政府养老设施用地和地上建筑物,但民政部门必须与养老设施社会投资者签订租赁合同,并进行后续监管。

  此外,养老设施新增土地也可以通过公开的招拍挂方式取得,并享受养老设施用地优惠地价政策(经营性养老设施用地的地价按办公用地基准地价标准的30%进行测算)。建议近期通过对经营性养老设施用地不设竞买资格条件的招拍挂公开出让试点,创新养老设施用地供给机制及竞争机制。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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