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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把高温当灾害”不只是气象局的事

2013年07月31日 13:2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7月30日11时,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签署重大气象灾害(高温)Ⅱ级应急响应命令。这是中国气象局今年首次启动高温应急响应。这也是高温应急响应的最高级别(7月30日中国气象局网站)。

  多地近日出现极端高温天气,高温覆盖了中国19个省区市,达31.7万平方公里。上海刷新140年记录,杭州刷新60年记录,湖南、浙江、北京、湖北、重庆、江苏高温覆盖三分之一国土。中央气象台预计,未来10天江南、江淮以及重庆等地还有35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华东等地日最高气温超过39摄氏度的区域也还在扩大。

  把高温当做灾害来应对,这是央视在新闻中提出的一个概念。对此,我们举双手拥护。既然是“灾害”,那么,就需要动员社会的力量来全面进行抗击和“救灾”,因此仅仅气象部门单兵作战,肯定是不够的。

  从报道来看,中国气象局这次启动高温Ⅱ级应急响应,只是针对全国气象部门,即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及时公布高温实况、准确发布高温预警、提醒公众做好防范、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中国气象局。如果说这与公众有关的话,大概是“提醒公众做好防范”。

  但在笔者看来,应对高温天气不能是一个部门的“战斗”,不能是一个部门进入某种应急状态,而应该是多个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同时进入“应战”状态。比如,高温天气对于电力企业而言,电力供应、供电安全面临考验。对农业部门来说,则要应对“高温逼熟”等问题。对医院而言,也会因为高温天气下相关病患发病增多而采取不同的应对。

  无论何时,人的生命安全要放在第一位。对那些在炎炎夏日里顶着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们,相关监管部门要多一份关注,要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确保政策利好落到实处。在这个酷热时段里,一定要采取一些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比如调整作业时间,减少劳动强度,采取必要的停工设施,包括配备必要的药物等等,切莫让劳动者中暑伤亡的悲剧重现。尽管不少地方气象部门已经与电力、农业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但从各种“高温事件”频发来看,说明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还需要升级。尤其是,与公民权利保障的有关部门,是否与气象等部门建立了科学的联动机制,还值得质疑和追问,因为权利保障在现实中还得不到应有重视。

  以杭州为例,7月24日,杭州一家保洁公司74岁的保洁员下午3点出门扫马路,4点半收工后倒地猝死;7月28日,杭州一建筑工地下午2点开工,一名男工昏迷倒地,疑似诱发颅内出血。在已经发生死伤的情况下,浙江省人社厅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再比如,有报道称目前20省份发了高温补贴,但在很多地方,高温补贴少得可怜。比如,某省规定每天的高温补贴是8元钱,这项政策已经维持6年不变。对于高温下作业的人群来说,实在是太少了,连买水喝都不够。而且,还有很多单位拒发高温补贴。另外,有的地方有规定不执行,而有的地方缺乏发放标准。

  持续高温预警民生保障也当“升温”。各地政府部门要积极加大民生保障,提高公众的灾害认识,尽量地减少一些户外活动。还要开放更多公共空间。如启动社区纳凉点,主动向弱势群体伸出关爱之手、援助之手,为市民提供更多休闲避暑场所,比如大的体育馆或者说一些其他的学校内的体育馆等等,让人们可以去纳凉,同时加大食品安全管理的检查力度,严防严查有毒变质食品,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市民安然度过这个极端的夏季。

  笔者还注意到,尽管我们有高温预警机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但只能是发布与传播预警信号,相关部门和企业是否严格按照高温预警信号保障公民权利,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笔者以为,高温下的联动不能是散乱状态,也需要更权威的机构来牵头和监督。(凌寒  张海英)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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