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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因房屋拆迁被丈夫赶出门 垃圾堆生火做饭

2013年07月31日 13:30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八旬老太因房屋拆迁被丈夫赶出门垃圾堆生火做饭

  昨天上午,市民岳先生来电:建设路北岗村一位老人在垃圾堆里生火做饭,十分可怜。老人说,她再婚时没有办结婚证,被住在一起10余年的“丈夫”赶出家门,“丈夫”的家人怕她占“丈夫”的家产。

  捡来的废品垒成了她的“家”

  昨天上午11时,北岗村口的一个相对阴凉的胡同里,一位衣衫褴褛的白发老人正靠在墙边喝着稀饭。村里的路人说,她已经在这儿的垃圾堆里住了数月。

  郑州晚报记者递上一瓶水,老人一再推却:“我有水,你们年轻人喝水多,你拿去喝吧。”

  在老人的对面,一片垃圾堆成了一座小山,十分醒目。上面堆放着饮料瓶、木板、编织袋、纸箱,旁边的一张席子上晒着从路边小吃摊上捡来的鸡心、猪肝等食品,这些食品早已变质,但老人还当成好菜,吃得很香。

  这些垃圾杂物很多都用麻袋包裹。老人说,这以前是片空地,这里的东西,多是她这4个月时间捡来的“宝贝”,能卖钱。她指了指垃圾堆中间的一个灶台,她平常就在那生火做饭。

  老人说,自己吃住都在这里,天好的时候就在垃圾堆旁边铺张席子睡觉,下雨天就搬到街边门面房的房檐下。

  老人平常的伙食是清水煮面条,有时候熬点稀饭,基本没吃过肉,有时候会买两个鸡蛋改善伙食。下雨天没法做饭,才会到饭店里叫碗5块钱的汤面。附近的村民说,她有时候会捡路边别人剩下的饭菜来吃。

  攒了5天废纸,只卖了22元钱

  吃完午饭,老人开始拾掇捡来的废品。从起身到垃圾堆10多米的路,她走了近一分钟。老人指了指有些肿大的膝盖说,自己有关节炎,走不动。

  老人把纸箱垫在下面,开始在垃圾堆里扒拉各种纸袋子和传单,叠放在纸箱上,然后从捡来的拖把上扯下布条,编成绳子捆起来,搬到三轮车上。一辆车,能放上4捆。

  从北岗村村口到建设路立交桥下的废品收购站有两公里路程,由于三轮车已经老旧,加上腿脚不好,老人只能用左腿蹬车,蹬下半圈抬起腿再蹬半圈,虽然郑州晚报记者在后边帮着老人推,但这两公里的路,老人花了1个多小时。

  来到收购站,由于质疑给的价钱不对,收购站的老板干脆使起性子,让老人把废纸拉走。“我早就看不上你这些废纸了,一点用都没有。”老板说着把老人赶出了收购站。

  无奈,老人又走了一公里路找到第二家收购站,最终卖了22块钱。“这些纸我攒了5天,平常也卖点别的废品,差不多一天就合五六块钱。”她说。

  留下只为讨个说法

  “我伺候了他十几年,不能这么不明不白地走了。”谈起自己的往事,老人流下了眼泪。

  她叫赵金花,79岁,家在焦作温县,有两个儿子,都在老家成了家。知道母亲被“后爹”赶走后,两个儿子几次来想把老人接回家,但都被老人拒绝,她说要留下来讨个说法。

  老人说,她40多岁的时候,丈夫不幸去世,后来通过一家婚姻介绍所认识了现在的老伴老宋。她和宋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由于和宋的家人不和,再加上村里马上要拆迁,她被宋赶了出来。

  其间,宋念及旧情,给她在村里租了间房子。今年4月,宋的弟弟把她的生活用品统统扔在了现在老人堆废品的地方。

  “10年前,当时想着都这么大岁数了,我们也没去领结婚证。他们就凭着这一点,把我赶出来了,怕我分他们的房子。”赵金花说,她留在这里就是等着宋家的赔偿。

  老人说,孙子们小的时候,她和宋生活在一起,一直都没回去照看过,现在也没脸空着手回去。“我要让他们赔我两万块钱,不拿到钱我就不走。”

  有村民同情老人,不时会给老人送去十块八块的零钱,老人从来不收。知道老人要强,他们就说要买老人的废品,老人知道用意后也都谢绝了。

  律师说:事实婚姻很难认定

  对于未登记结婚的伴侣关系,法律该如何定义?又该如何非配分手后的财产所得?郑州晚报记者咨询了千业律师事务所的李香君律师。

  李香君说,对于赵金花的情况,国家已在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做出解释。条例颁布之日起未登记结婚,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一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分开后的财产分配问题也没有法律依据。而在条例颁布之日前以夫妻之名结合的,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可视为事实婚姻。

  “类似的情况很多,不过就现实而言,法院对事实婚姻的判决也存在难度和人为因素。”李香君说,由于事实婚姻取证不易,加上当事人各执一词,财产所得并不清楚,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多采取调解的方式。

  “其实对方念及多年的情分,道义上应当给以赵金花以补偿,但很难从法律的角度计算补偿标准。但老人讨要两万元,并不是个大数目,相关部门应该协调一下,尽量满足老人,也是和谐社会的表现。”李律师说。(记者 徐富盈 实习生 赵龙翱 文/图)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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