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乔装“官二代” 骗取工程款28万元被抓
2013年07月31日 17:19 来源:西海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常某以其大爹是“煤炭局局长”、大妈是“煤炭安全局局长”,可为他人承包煤矿工程为由,顺利骗取被害人28万余元。但法网恢恢,常某终落法网,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
近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被害人人民币28.3万元,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8万元。原来,2012年9月,常某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谎称自己的大爹是“煤炭局局长”,大妈是“煤炭安全局局长”,能承包内蒙古伊泰煤矿土石方剥离工程为由,许诺给被害人贺某承包这项工程,先后骗取被害人人民币28.3万元,赃款全部被挥霍。(记者 张蕴 通讯员 范金生)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