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合伙开设赌场 合肥10被告今过堂

2013年08月08日 16:43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为了来钱快,两名男子合伙投资开赌场,购40台大中型赌博用具,承担风险,分利润。开业不到一个月,警方将正在该赌场赌博的赌徒“堵”个正着。今天上午,洪某等10名被告人涉嫌开设赌场罪站在庐阳区法院的被告席上。

  据检方指控,2012年11月,洪某租赁了临泉路与颍上路交口附近的一处门面,用于经营游戏机房,并交由秦某经营管理。

  2013年2月,为牟取非法利益,秦某在出租的门面房内设置暗房,将购买的具有荧屏计分等功能的赌博机40台放置其中,开设赌博机房,并雇佣丁某、朱某、姜某、张某、李某、印某、刘某、王某等人到机房上班。分别负责维护、望风和收赌客等等工作。至案发时,有多人至该赌博机房内进行赌博,非法盈利数万元。

  3月4日22时许,警方在该赌博机房当场抓获秦某等涉赌人员14名,收缴了上述赌博机,缴获赌资64750元。3月25日,洪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洪某退缴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洪某、秦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开设赌场,提供赌博机供他人赌博,丁某等8人,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仍提供直接帮助,其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当庭10名被告认罪均有悔意。

  截至记者发稿时,本案还在审理中。

  (鲁岩 慈颜颜 陈堃 王筱 本报记者 何芳芳)

【编辑:朱峰】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