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菜地里抓住“小偷”一顿打 打完发现打错人
琼中一超市主管,只因凌晨办公室现金被盗,就一路追踪“小偷”。在一处菜田里发现一男子,就认为对方是小偷,并持铁棍将对方打成轻伤,直到最后才发现是一场误会。事后,该超市主管投案自首,并赔偿对方17万元。日前,琼中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主管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琼中县检察院指控,今年2月1日6时左右,超市主管陈某接到电话,说有人在二楼巡查时发现小偷。接完电话后,陈某到现场后发现,超市二楼办公室放现金的小铁箱被撬,一些现金被盗。
陈某了解情况后,和保安邓某一起冲下一楼,沿路追赶嫌疑人。这时天已渐渐变亮,在琼中县县城商业局住宅区附近一处菜田,陈某发现居民周某独自在菜地边上的草丛中,便认为周某是小偷,他与周某发生拉扯,为控制周某不让对方离开,陈某当场持铁棍殴打周某脚部。
周某被打后准备跑开,不料遭保安邓某拦住,陈某拉住周某,双方摔倒在地,陈某起来后拿铁棍击猛打对方脚、肩部。随后,陈某和邓某将周某扭送派出所。案发后,经鉴定,周某左肩峰骨折、左桡尺骨中段骨折、左腓骨粉碎性骨折,已构成轻伤。
案发后,陈某到琼中县公安局投案,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周某经济损失共17万元。
琼中法院认为,陈某只是怀疑周某有盗窃行为,即持铁棍殴打他人,致对方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陈某投案自首,案发后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且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可依法对陈某从轻处罚。- 记者 王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