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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心城区新建项目要过交通影响评估关

2013年08月21日 09:54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后,在武汉闹市新建一个项目,首先要过交通影响评估关,以免项目一建好就添新堵点。昨天,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送审稿)》时,市长唐良智要求将这一条作为刚性规定,针对武汉这一特大中心城市的交通实际,制定详细方案,进行流量分析。

  目前,我市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照的人员217万,各类机动车近145万辆,公路通车里程2724公里。与我市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状况相对应的,交通拥堵、交通事故日益突现。据统计,2012年,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2810起,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355人,伤3058人,直接经济损失684万余元。

  由于对城市规划建设及施工项目缺乏必要的交通影响评估,以致项目建成后对道路交通造成无法消除的影响;新建、扩建道路,交通设施的配套建设缺乏同步实施的强制性规定和日常规范化管理。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建设要建立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在向规划部门报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提交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规划部门在审查时,应将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提出须在建设项目运营前实施的配套交通改善措施,在设计方案审批意见书中予以明确。需由建设单位完成的配套交通改善措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规划验收。

  这一规定,将增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方面的话语权。(记者夏琼)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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