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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化解家产纠纷 八旬老人喜结良缘

2013年08月21日 10:28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家住汉沽的李大爷年已八旬,因为想和保姆再婚,与儿女们发生矛盾。日前,记者从汉沽公证处获悉,在公证员的帮助下,李大爷已经巧妙地通过办理遗嘱公证,化解了儿女们家产外流的担忧。

  老伴去世 老人渴望重组家庭

  李大爷丧偶多年,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在生活方面越来越需要人照顾,而子女们都忙于工作,无暇顾及父亲的生活。后来,子女们给李大爷请了位保姆,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保姆的到来,像一道阳光,击退了笼罩在家中的阴霾。她每天扶着老人去散步,陪他讲话,照顾他的起居。 在保姆的影响下,李大爷的心情渐渐开朗起来。在朝夕相处间,两人产生了感情,李大爷萌生了再婚的念头。

  李大爷刚把再婚的想法和子女们一说,就遭到子女们的强烈反对。现在李大爷名下有一套房屋,是在老伴去世后,李大爷自己出资购买的。子女们认定:保姆肯定是冲着李大爷的钱来的。子女们威胁说,要是李大爷和保姆再婚,就和李大爷断绝关系。面对儿女的强烈反对,李大爷感到很苦恼。苦思无果的李大爷来到了汉沽公证处寻求帮助。

  两全其美 老人巧作遗嘱公证

  倾听了李大爷的诉说后,公证员针对他们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给出了一套解决方案。首先,由于房产是李大爷在再婚前购买,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李大爷的房产在再婚后依然属于他的个人财产。李大爷可以选择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公证,约定夫妻各自财产。就上述房产的继承问题,李大爷也可以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明确自己所有的财产在自己去世后由谁继承。把双方及其子女担心的财产问题明确写进婚前财产约定和遗嘱中,给再婚老人双方及其子女都交一个底。办理公证后,李大爷与儿女间的顾虑都打消了,老的小的都吃了定心丸,子女们对李大爷再婚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

  现在,李大爷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书。如今,再婚的他们生活得很幸福,子女们对他俩都很孝敬。(记者 刘芸)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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