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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微信网友去开房 失身丢手机又破财

2013年08月21日 15:35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女子朱某是南京某娱乐所的啤酒推销员,一次偶然的机会其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位名为“小明”的男子,两人相谈甚欢,便于8月11日在秦淮区一旅馆内与对方见面。两人在旅社缠绵一番后,朱某很快就睡着了。可是等到第二天早上,朱某醒来的时候,却发现“小明”不见了,一同不见的还有她的iphone4手机和1000元现金,而她通过微信再联系“小明”,见“小明”再也没回信息,便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双塘派出所民警立即对此事立案侦查。很快,8月15日将涉嫌盗窃的“小明”抓获。到案后,“小明”对自己于8月11日盗窃“微友”朱某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交出了自己盗窃的iphone4 手机。目前,该男子已被双塘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近年来,利用微信实施犯罪的行为越来越多,在微信使用过程中,如何在微信交友过程中保护好自己,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趁,已经成为不可避开的话题。民警在此提醒各位微友,在微信交友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第一次最好不要单独和“微友”见面,要做好虚拟与现实的衔接,确保对方是真诚相待的,再与之加深接触。- 通讯员 秦公轩  扬子晚报记者 曹卢杰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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