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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私密空间被侵占 楼道内课堂餐馆聚集惹人烦

2013年08月29日 15:39 来源:西宁晚报 参与互动(0)

  居民楼本是人们休息居住的空间,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但随着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的逐渐转变,居民楼内已然成为了商业聚集地,让很多住户感到私密空间被侵占了。就此问题,晚报记者向各部门了解相关规定,和您一起了解居民楼内商业活动那些事。

  市民问政

  一问:居民楼内小课堂“热闹非凡”惹人厌

  二问:居民楼内小宾馆、私房菜、化妆品店叫住户如何安心

  记者调查

  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记者走访了西宁市多个小区,万通小区住户告诉记者,居民楼内的私房菜招来不少顾客,尤其是周末,居民楼里俨然成了酒店,来来往往的陌生面孔让居民楼里的住户紧闭房门,即使是出门也是提心吊胆。住户告诉记者,加工私房菜的住户使用的是大型液化气罐,这就给楼上楼下住户的安全带来隐患,一旦发生液化气泄露,极易引起爆炸,后果不堪设想。除此之外,私房菜的卫生状况更是顾客们关心的问题,记者在电梯口遇上刚刚在私房菜馆就餐完的一位顾客,闲聊时这位顾客告诉记者,在就餐时无意中看见厨房内洗菜盆和清洗餐具的盆并没有分开,这让他觉得不舒服。

  家住小桥大街的张先生向记者反映,每逢寒假暑假,居民楼内朗朗读书声、课间休息时的打闹声都让住户头疼。在采访中,听到最多的不仅是给住户带来不便,而住户们更想知道的是居民楼内可以开展经营活动吗?在经营中需要什么样的手续才符合要求?市民罗女士认为,居民楼内搞商业活动,要征求其他住户的同意后才可以,这样悄无声息地将私房菜馆、化妆品店搬进自家隔壁,谁心里都不乐意。

  部门答复

  西宁市教育局:针对假期居民楼内开设小课堂一事,记者联系到西宁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若是有办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开设课堂进行教学,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但若是没有取得办学资质就随意开设课堂,不符合相关规定。此外,在职教师利用假期给学生补课,按照相关规定,必须是无偿进行教学,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

  八一路工商所:在居民楼内经营商品,首先要在所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并需要获得所在区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除此之外,住房改为经营用房需征得居委会、物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才可以营业,经营店铺严格要求证照齐全。

  城西区消防分队:高层住宅内不得放置大型液化气装置,门前要放置明显的消防设施,安装消防应急灯。

  环保、卫生监督部门:环保部门要求设置专用的排烟道,不允许将烟道露天设立,要做到及时清理,设置隔油池。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必须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实习记者张美 刘丹)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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