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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捆绑临界食品 遮掩日期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

2013年09月02日 08:56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陈奶奶从超市购买了几袋“买一赠一”的鲜奶,回家后才发现赠送的鲜奶还有一天就过了保质期,她非常生气,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

  陈奶奶经常到超市购买鲜奶,两天前,她看见某品牌鲜奶打折促销,两袋鲜奶捆绑在一起“买一赠一”,价格比平时便宜了一半,就买了好几袋,她想看看产品的生产日期,但是用于捆绑两袋鲜奶的塑料胶带缠得非常结实,两个袋子的生产日期都被挡住了看不见。促销员让陈奶奶放心购买,“您放心,过期的我们不可能卖!”谁知,陈奶奶回家拆开捆绑的透明胶带后发现,所有促销的鲜奶离过期时间还差两三天,还有几袋转天就过期了。陈奶奶非常生气,她觉得超市这样促销的做法很明显是在欺骗消费者。随后,她找到超市要求退换,但超市却表示,该商品没有过期就可以正常销售,更何况是“买一赠一”的促销产品,希望陈奶奶不要乱找借口挑事儿。陈奶奶总觉得超市的做法不地道,希望能讨个说法。

  ◎ 律师说法:

  天允律师事务所的贾长亮律师说:即将过期的食品被称为“临界食品”,这样的食品虽然没有过期,但商家为了减小损失便使用促销等方式销售出去。为了不让消费者看到生产日期,他们利用捆绑等方式故意遮盖住生产日期,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销售有明确的规定,商家如果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食品没有过期却被“遮掩”日期销售的行为也涉嫌欺骗消费者。对于临界食品商家有必要提前告知消费者,否则使用此类促销方式也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记者 张玮)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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