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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贵重药品采购比例 三甲医院不高于20%

2013年09月02日 14:18 来源:成都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近日举行的四川省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大会上获悉,四川将在省内培育3-5个国内领先的重点学科(实验室),并鼓励优先就近采购国产药品和医疗设备,规定省内医疗机构采购贵重药品(原研、专利药和单独定价药)占药品采购总金额的考核比例,三甲医院不高于20%。

  为了鼓励医药科技创新,四川省将优先支持四川大学、四川省医学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等国家和省级医学科研单位在部分领域实现新突破,培育3-5个国内领先的重点学科(实验室),提升市级(区域)医疗机构解决疑难医学问题的能力。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按照节省成本、方便供应的原则,优先就近采购国产药品和医疗设备。并将医疗机构采购原研、专利药盒单独定价药占药品采购总金额的考核比例调整为:三甲医院不高于20%、三乙医院不高于17%;把自费药品(非医保、非新农合目录药品)占药品采购总金额的考核比例调整为:三级医院不高于5%、二级医院不高于4%、二级以下不高于3%,以此促进合理用药,切实减轻市民的医药费用负担。

  同时,省卫生厅和省医学会设立了省级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重点支持重点学科(实验室)、医药卫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自2014年起,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每年科技投入不低于业务收入的2%和1.5%,用于科技创新、新技术新成果引进、高端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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