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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坚守严防错案底线有“新动作”

2013年09月02日 15:17 来源:广西日报 参与互动(0)

  8月30日,记者从全区检察机关第四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坚守严防错案底线,努力把住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关口”,我区检察机关部署了一些“新动作”。

  一是深入推进“一体两翼”工作格局,即“以审查逮捕为主体,以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为两翼”,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职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的规范化建设。

  二是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遵循司法规律和刑事诉讼规律,正确认识证据不足不批捕是防错纠错的法定处理方式,坚决摈弃“有罪推定”、“口供至上”、“构罪即捕”、“以捕代侦”、“方便诉讼”等错误观念,树立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的理念,坚持原则,对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坚决予以排除,同时,严格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律师意见制度。

  三是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阻断导致冤假错案的立案和侦查行为,切实把住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关口”,坚决纠正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特别关注无罪证据,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隐匿无罪证据、伪造有罪证据的行为。

  记者还了解到,在立案监督方面,检察机关将重点放在事关国计民生、社会危害性大、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上,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上,突出对明显构成犯罪特别是涉嫌重罪案件的监督。在对侦查机关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方面,坚决依法纠正违法立案和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案件。在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方面,依法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超期羁押等侵犯人权的问题,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记者/卢建宁 通讯员/廖崇甫)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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