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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使用年限 居民家中电视机自燃

2013年09月17日 13:22 来源:郑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两天前,市民鲁先生正在家里看电视,电视机竟然着火了,险些引发火灾,请来维修工查“病因”,原来是“超期服役”惹的祸。

  “我正在看电视,图像突然晃动了几下。然后,电视机后面闪了几个火花,接着冒起了黑烟,我赶紧去拔电源,已经来不及了,电视机开始自燃。”鲁先生向记者描述了当时惊险的一幕。他说,家里的电视机是他结婚时购买的,因为是知名品牌,他用了8年,图像也很清晰,本想着等坏了再换新的,没想到出现这样的情况。

  “家电都是有寿命的,有些市民拿着超龄的家电来维修,我都建议市民买新家电。”一位从事家电维修的师傅告诉记者,当电视机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后,随着电器元件的老化,就会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如电视机局部过热能引起显像管爆炸;过于老旧的电冰箱也会出现保鲜和杀菌功能退化、制冷剂泄漏等问题,危害人们的健康;超龄洗衣机则会出现渗水等小毛病,严重时还会漏电。

  随后,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有5人不知道家电有使用期限;有5人略知一些,但说不出家电的具体使用年限。其实,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曾推出了《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对彩电、冰箱、洗衣机等日常家电的使用年限有了明确规定,比如:彩电8年至10年,电热水器8年,电冰箱12至16年,电饭煲10年,空调器8至10年,燃气灶8年,洗衣机8年,微波炉10年。(记者 王影)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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