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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害前女友毁尸灭迹 称以为把人弄没就没事

2013年09月17日 14:42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一男子因被前女友拒绝复合,竟亲手夺去昔日恋人的性命,并且将其分尸。检方认为,被告人陈俊杰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求前女友和好遭拒竟下杀手

  男子昨在市中院受审,称毁尸灭迹是“以为将人弄消失就没事了”

  一男子因被前女友拒绝复合,竟亲手夺去昔日恋人的性命,并且将其分尸。昨日,被告人陈俊杰因涉嫌故意杀人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被害人家属情绪几度失控,坚决请求法院判处陈俊杰死刑立即执行,并要求其赔偿34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小丽与同事合租在深圳市坪山新区马西村马岭2巷9号楼6楼。2012年12月23日21时许,被告人陈俊杰在该楼4楼至5楼之间遇见昔日恋人小丽。陈俊杰要求与小丽和好,但小丽不答应并表示要报警,双方发生争执。于是,陈俊杰将小丽手机抢下,用右手捂住她的嘴巴,强行将其拖入该楼的404房。陈俊杰用手机砸打小丽的头顶、太阳穴等部位,直至小丽死亡。

  次日下午,陈俊杰为毁尸灭迹,购买了水桶、水盆、菜刀、洗衣粉、塑料袋、双肩包等作案工具,肢解了小丽的尸体,并将碎尸和头发从卫生间下水道冲走,将小丽的衣服、挎包和菜刀分别扔到垃圾推车、垃圾桶内,骨头和头颅等则扔到坪山碧岭混凝土公司站台附近的山坡草丛中。2012年12月28日,陈俊杰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检方认为,被告人陈俊杰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庭审时,陈俊杰的话很少,情绪也很平静。他当庭表示认罪,但其辩称并没有故意想杀害小丽。陈俊杰和小丽是湖北老乡,2012年正月,俩人在老家订了婚后就一起来到深圳。2012年7月,小丽突然跟陈俊杰提出分手并要求退婚。随后,小丽家人将聘礼退给了陈俊杰家人。陈俊杰说:“我没想到用手机砸了几下她就死了。我当时很害怕,我以为将一个人弄消失就没事了,所以第二天才决定分尸。”

  陈俊杰的辩护律师称,陈俊杰的行为应当是故意伤害。“如果他杀害小丽是早有预谋,他至少会事先准备凶器。并且法医鉴定也只是一个可能性的结论,这也不排除小丽可能是因其他原因致死的。”检方驳斥称,如陈俊杰只是故意伤害,在小丽不动了之后,他就应该对其进行抢救。然而陈俊杰不但未报警和报120,而是经过缜密思考后决定将其残忍地分尸。

  据证据显示,小丽遇害的404房是陈俊杰在案发一周前租下的,但是这一周他并没有入住该房。检方认为,虽然陈俊杰坚称那天是偶遇小丽,他也从来不知道小丽住在该栋楼6楼,但从他租房的行为看,他杀害小丽是早有预谋的。

  在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小丽的父母称陈俊杰的行为极其残忍,并且案发至今,陈俊杰和其家属从未向被害人家属表示过歉意和慰问,他们请求法院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面对小丽父母提出的34万余元的赔偿,陈俊杰表示可以赔偿,称其账户内有5万元,其余的由家属替他赔偿。此案将择日宣判。(记者 简洁)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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