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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借出26万对方失踪 为讨债将8岁儿子扔法院

2013年09月17日 15:51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担保人的房子被查封法院将讨论是否可拍卖

  马某(女)借出26万元后,对方没影了。马某起诉后,对方答应还钱,之后又没影了。

  为了要回借款,马某竟将8岁的儿子扔在法院。

  昨日,记者从铁西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此事已经妥善解决。

  到了约定还钱的日子,借款人没影了

  2007年6月,沈阳人马某听朋友郭某说,他一个做建筑工程的朋友魏某资金出现问题,想借点钱周转,能给二到三分利息。

  在郭某的担保下,马某和魏某达成协议,马某借给魏某26万元,期限到2009年1月,一共20个月,利息11.7万元。

  然而,到了约定还钱的日子,魏某却没影了,马某多方寻找魏某没有找到,将魏某和在协议书上担保签字的郭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魏某给付26万元借款以及利息,郭某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铁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魏某给付马某26万元,2009年11月给付完毕,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支付利息。如果逾期给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郭某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担保人房子已被查封,讨论是否可拍卖

  然而,答应得好好的魏某不但没有给付借款,在马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又一次没影了。因担保人郭某名下只有一套住房,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一直无法执行,马某就一直到法院闹。虽然执行法官多次向马某解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须居住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马某还是不理解。

  今年8月中旬的一天,马某将8岁的儿子领到法院后,让儿子在执行法官的办公室里学英语,之后干脆将儿子独自一人留在法院,不顾孩子的哭闹,自己消失了。

  当天,孩子在法院哭闹一天,执行法官给马某打电话,马某不接,执行法官只能一直陪着孩子。

  经执行法官调查了解,担保人郭某名下有一套房产,马某要求拍卖,但因是惟一住房而无法强制执行。之后,经执行法官再次详细调查,了解到该房虽是惟一住房,但郭某并不在此居住。

  昨日,记者从铁西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法院已将该房屋查封,近期准备上局务会讨论是否可以拍卖。马某因此对法院工作非常满意,并对以前的错误做法向法官表示了歉意。

  -法官提醒

  昨日,执行法官喜延峰表示,近年来,由于欠款人无力偿还,民间高息借贷纠纷呈现上升趋势,法院每年均有近百件这类案子。因此,借款人在向他人借款前,一定要考查清对方是否具有偿还能力,做好风险防范。

  (1)借款最好要求对方抵押房或车,要看是否是对方惟一房产

  借款时,最好要求对方用房产或车辆等财产进行抵押。办理抵押手续时,一定要进行公证。

  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要忘记查看所抵押的房产是否是对方的惟一房产。如果是惟一房产且家人一起在此居住,法院虽有权对房产予以查封,但无权对其进行拍卖执行。

  (2)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银行贷款利率四倍

  如果借款过程中,有担保人进行担保,借款人也要对其是否具有偿还能力进行考查。如果担保人不具有偿还能力,千万不要借款给他人。

  另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贷款同期利率的四倍,否则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华商晨报 记者汤洋)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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