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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交警集中查处四类违法行为

2013年09月17日 16:41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两节”即将来临,我省进入旅游旺季和交通运输高峰,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警集中查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交通事故。9月17日、29日,我省交警参加全国统一行动,集中查四类交通违法行为。

  据介绍,此次行动的整治重点道路为高速公路,各交通流量大、交通事故多的国省道,学校周边道路,危爆物品企业周边道路。整治重点车辆为公路客运车辆,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重型货车,危爆物品运输车。整治重点为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重型货车逾期未检未报废、违法改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危爆物品运输车不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

  省交警总队明确:对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须记12分并组织卸客转运;对驾驶中型以上客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20%以上或其他道路超速50%以上的,须记12分;对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要强制落地休息;对公路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运行、未落实接驳运输的,要强制休息并通报车籍地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部门;对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要严格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要依法收缴强制报废,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运输车违法运输的,要移交治安部门处理。(通讯员 周平虎 记者 文盛)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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