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低收入群体发放8月份价格补贴
2013年09月23日 15:1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成都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对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成都市低收入群体发放八月份价格补贴。
《通知》称,此次发放价格补贴标准为每人38元。对象为,8月份登记在册的成都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市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及孤儿。
因7月1日提高了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及寒(暑)假期间(每年的2月份和8月份)停发国家助学金,根据《实施意见》规定,本次价格补贴对象不包含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和市属地方大中专院校(含高职、中职)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受助学生。
《通知》同时要求,价格补贴应于10月10日前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记者 张想玲)
【编辑: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