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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地铁禁食立法何惧争议

2013年09月24日 11:00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地铁车厢禁止饮食”再次被写入《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引发了又一次热议。不仅本市市民议论纷纷,外地媒体也给予关注,态度却截然不同:有些外地媒体在微博上转发这一消息时,附上“什么时候我们这儿也这样做呢?”的议论,但也有人旗帜鲜明地认为:“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线,作为底线,不应设置过高标准。地铁饮食毕竟还没严重到这个程度。 ”

  “地铁禁止饮食”,一度在市民中呼声很高。这一条目在最初政府部门提交的文稿中也曾列入,后来因反对声浪将其删除;此次二审,又因诸多代表提出意见,再次列入修订草案,又引发一番争议。

  这一细节问题在法规起草阶段已经 “两进一出”,足以体现立法者的“纠结”。赞成者理由很充分,在客流量巨大的上海地铁空间内,饮食不仅影响其他乘客出行,而且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并且香港、台湾、华盛顿等地都已有成功先例,列入法规可有效制止此类行为;反对者则认为,不宜以法律的形式禁止这一行为,地铁禁止饮食既无上位法支持,在全球80余个有地铁的城市中,仅十余个城市有此规定,完全可以通过列入乘客守则的方式加以规定。

  不过,无论赞同还是反对,大家对地铁车厢内不宜饮食的看法却是完全一致的。中秋小长假前一天,上海轨道交通网络继今年3月8日后再次突破800万人次客流,创下历史新高。这样的情况下,饮食的确会给他人带来明显的影响。

  但即使禁止地铁车厢饮食写入法规,也将面临取证难、执法难等问题。地铁车厢内禁止饮食要真正落到实处,不仅要靠法规的规定,更要靠乘客的自觉配合。乘客的自觉配合来自他们对地铁车厢内行为规范的认知,这需要经过广泛讨论与传播,让他们意识到有些举止带来的潜在危害,以及可能触犯的法规——这也是赞成者和反对者有共识的地方。

  从这个角度来说,对“地铁车厢禁止饮食”是否需要进入法规的争议,就是一次法治宣传。立法者应该直面争议,让市民在争议中真正了解立法初衷,感受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必然,从而更好地规范、约束自我行为。(简工博)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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