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小伙遗失行李箱内装10万现金 10辆出租车被锁定

2013年09月29日 16:58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失主唐先生 华商晨报 记者张诗尧摄

  “也许您还没发现后备箱内的黑色拉杆箱;也许您发现了拉杆箱但不知道里面竟然有10万块钱。”

  “如果您是拉我的司机大哥,给您添麻烦了,请您把箱子还给我,我会万分感恩。”

  昨日,从江苏来沈的小伙打车到沈阳站不慎将黑色拉杆箱落在了出租车后备箱内,里面除了衣物还有10万元现金。

  “我从宾馆出来的时候是8点35分左右,出门就遇到了一辆出租车,大约不到20分钟,我就到地方了,可正巧要下车的时候我手机响了。”唐先生说,他只顾接电话,付完车费他下车就往候车室方向走,完全忘记了出租车后备箱内的拉杆箱。唐先生说,拉杆箱外面有个小锁头,里面是一些换洗的衣服外,还有10万元现金。唐先生返回没等到出租车后赶紧报警。

  唐先生介绍,开出租车的是一名男子,大概看上去近40岁左右,下车的时候还特意问过他是否要发票。“我说不要了,打车一共是11元,我给了他100块钱。”唐先生告诉记者,这些钱是老板指派给他到哈尔滨订货的订金钱,可还没等到哈尔滨钱就没了。

  昨日,沈阳市交通局失物招领部门通过定位系统和轨迹跟踪等技术已锁定了10多辆车租车,并展开调查。

  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王澍律师表示,如果出租车司机发现了钱款不主动上交归还,便涉嫌侵占可构成故意侵占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将被人遗失物品据为己有也构成不当得利,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华商晨报 主任记者李敏)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