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抗争可以无声不可无行
国庆期间,种种旅游乱象令人感慨,最令人触目惊心的还属“香格里拉强制消费事件”。
“强制消费”一词援引于网络,我更想说的是“威胁恐吓事件”。2012年春节的三亚“宰客”事件似乎并未走远,仅一年半的时间,而此间也曾发生过无从计数的“宰客”事件,最终大都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息事宁人,接着,新的旅游欺客事件再继续一如既往地发生。有人说这是“监管跟不上旅游大热”,而我更相信,是“地方保护主义”令管理部门不作为或仅局部作为。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强大身躯面前,游客个人是如此渺小无助,以致仅仅是一个“蛋”,击石必碎,何以抗争?何必抗争?所以,宁可自认倒霉以避免心力交瘁,以至各种侵犯游客权益的旅游事件的当事者、责任人,总能够安然无恙全身而退。
其实,游客个人的不抗争并不代表着没有抗争,抗争可以是无声的、有行的,每个人都可以以一己之力对藐视、轻视、蔑视自己的行为作抗争。A地景观美不胜收,但旅游软环境极差,作为“驴友”,我大可不去,我可以去令我有个人尊严的品牌之地,或者“城中四围走”,帮衬本地经济,好吃好玩好开心;B明星耍大牌,作为粉丝拥趸,我不必义愤填膺,我可以拒绝去看他的电影、听他的演唱会、买他的唱片;C商场歧视顾客服务素质差,作为顾客,我可以永远不踏进他的地盘……
这是一个多样化的时代,不论是旅游、文化、商业、服务等,都给消费者提供了极其多样的选择,并非是“非A即B”的。我相信一己的力量是微弱的,但聚沙成塔、积流成河的道理不仅我懂,那些强势的团体与个人更懂。我不是想煽动,只是有触动:作为一个有骨气的消费者,需要以无声的行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需要无数的消费者以无声的行动来令强势者低下高傲的头。(刘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