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下发通知要求多部门限时公开“三公”信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在10月20日前,公开本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今年5月,我省51个省级单位按省政府办公厅要求,首次通过网络公布201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对我省部门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安排部署。通知指出,按照“预算公开,决算也要公开”的原则,今年5月已公开2013年财政预算信息的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均要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其他已做好公开准备的单位也应主动公开。
根据通知,各部门将参考省财政厅制定的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结合2012年决算相关数据,形成本部门、本单位拟公开的有关决算信息。10月12日前,各部门将信息书面内容报送省政府督查室信息公开处。9月26日至10月20日期间,各部门择时在本部门网站与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同步公开,同时对数据辅以必要的文字说明。(实习记者 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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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我省
首晒“三公”预算
5月8日,我省51个省级部门通过网络公开各自2013年的“三公”经费预算,这是贵州省首次晒出“三公”经费并细化到各部门。除公开全部预算表格并细化到款级科目,公开“三公”经费并进行解释说明外,还公开了单位编制人数、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等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