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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女遭房东丈母娘大闹 被其当成房东“小三”

2013年10月09日 13:37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0)
租房女遭房东丈母娘大闹被其当成房东“小三”

  90后女孩卢小燕在沙坪坝租房却遇电器被房东妻子父母搬走的事情,没想到最近更被男房东的丈母娘误认为是“小三”,还带人强闯卧室要“捉奸”。昨日,卢小燕说,这令她既尴尬又非常气愤。

  租赁屋家电被人搬走

  卢小燕在沙坪坝某大学B区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9月20日,她与房东吴超签了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后拎包入住。令她没想到的是,10月2日,她回到租赁屋后发现,客厅除了一张沙发外,家里的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及燃气灶全不在了,冰箱里的食物散落在厨房,自己卧室也仿佛被搜了一遍。

  昨日,记者来到卢小燕的租赁屋内,看到客厅只剩下一张沙发,原本放有电器的地方露出不少线头。卢小燕说,入住时,客厅有台液晶电视,角落有冰箱,空调在卧室,洗衣机在厨房。10月1日她回家过节,第二天回来发现这些电器全都不见了,就连灶台上的燃气灶和电饭煲也被人拿走。她以为家里遭了窃贼,但发现门窗完好无损,她立刻找来了房东吴超。

  原来房东正在闹离婚

  吴超来后无奈地告诉她,家里电器是他的丈母娘一家人头天搬走的。吴超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我和妻子因性格不合正闹离婚,对方一直拖着不离,这个租出去的屋里的电器是对方为妻子购置的嫁妆。为尽快离婚,吴超答应了岳父提出将嫁妆收回的要求,于是才发生了家里电器被搬走的情况。对于事先没跟卢小燕商量此事,吴超承认是自己不对,表示可以退回卢小燕的保证金和预交租金,并对其进行一定经济补偿。

  记者得知,这套房是吴超目前唯一的栖身之所。此前,吴超妻子每天都会到这里与他争执,为了躲避妻子,他不得已才将门锁换掉,把房租出去。而他只能三天两头在朋友家借宿,有时也睡在自己车内。卢小燕说,“我觉得他过得也很困难,所以决定继续租他的房子,我租房是为了复习考研,要求不高,只要有网络和做饭工具,能睡个安稳觉就行。”随后,吴超将之前每月1000元的租金减少到每月700元。

  房东丈母娘上门大闹

  原本以为电器搬走就算了,令卢小燕没想到的是,“噩梦”还在后头。她说,10月4日早上9点,吴超将新买的燃气灶送到租房内,并帮忙安装好,由于先前厕所有点堵,吴超又向对面邻居赵女士借来工具疏通。“他在外面疏通厕所,我就回卧室睡觉,并将卧室门关好。”不一会儿,卢小燕听见门外有人大喊“开门”,并使劲踢门。“当时他没有立刻开门,而是走到卧室门口提醒我将卧室门锁好。”

  “吴超开门后,我听见进来了一对中年男女,女的进门就大声嚷嚷,男的叫吴超将卧室门打开,我当时很害怕。”卢小燕说,吴超挡住卧室门,随后外面的人开始使劲踢门。

  卢小燕穿好衣服后,将卧室房门打开,门一开只见那对中年男女和吴超扭打在一起,邻居赵女士闻讯起来劝解。这时,那中年妇女朝卢小燕冲过来大吼,“原来真的在外面养了个人!”中年男子也朝卢小燕扑来被吴超拦住,并用板凳将中年男女挡出屋外。昨天,赵女士告诉记者,“小卢才搬来不久,对人友善,确实只是租赁户,而小吴平时都不在这边,当天早上只是来借工具通厕所。”

  吴超说,那对中年男女是妻子的二舅和母亲,自己事先已告诉他们房子已出租,两人因误会自己和卢小燕的关系才出现这幕闹剧。

  重庆中世律师事务所黄明曦律师认为,房屋的所有权为吴超,而吴超已将房子的使用权出租给第三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最高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文中人物均系化名)(重庆商报 记者 鲁蜜)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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