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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高速路拥堵免费应成常态举措

2013年10月09日 14:33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7日,各地高速公路迎来国庆长假返程高峰。此前,记者从北京多家高速路管理单位获悉,高速路免费通行时间截至7日24时,但如果收费站有车辆排队、聚集的情况,将适时推迟时间,等待聚集车辆通过后再恢复收费,避免造成交通拥堵。与此同时,新华社发文称,从去年国庆节起,国人在重大节假日享受到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惠民政策,但这块看似甜蜜的“蛋糕”却好吃难消化,绵延不绝的拥堵场面成为司机心头之痛,高速公路免费如何科学有效有序施惠于民,管理者应作进一步探索,比如是否可以发放“免费通行券”,每辆车每年享受一定公里数的免费通行额度,而时间则自由把握。

  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政策曾广获赞誉,但每次假期末尾的返程拥堵又反复被人诟病。事实上,即便没有免费政策,大假结束前的返程高峰也会发生。所以,解决返程拥堵这个老大难问题,答案并不在免费政策本身,核心的问题在于提高车辆通行效率。这与科学的交通规划和管理直接相关,比如道路设置、车辆分流疏导、事故快速处理等等。北京市有关方面表示,如果拥堵延续,免费政策也会延续,体现出应对现实的灵活性。这种做法无疑具有很强的借鉴价值。

  从商业属性看,高速公路收费有其合理性,但同时高速公路也有其公共属性。当公共需求到达一定程度时,其商业属性要让位于公共属性。这也是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政策的理论依据。但公众的群体性需求并不仅限于节假日出行。如果高速公路发生大面积拥堵,到达一定程度,其商业利益也应让步于公共需求。换句话说,高速公路高峰拥堵免费与重大节假日免费一样都是在满足公众突然聚集的一种集体需求。

  从法律层面看,个人缴费后驾车上高速,是在购买高速公路公司提供的安全高速的通行服务,一旦发生非突发事件类的拥堵,高速公路就应承担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此在出现因收费导致或加剧的不合理拥堵的情况时,免费就成为合理合法的举措。

  总之,从公共需求和个人权利两个层面,高速公路高峰拥堵免费都应成为一种常态。当然,免费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和平衡高速公路公司的合法合理权益,这需要一套规范的制度设计,比如拥堵到何种情况下应免费放行,等等。除此之外的正常情况,不应再要求高速公路免费。(李迎春)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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