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贫困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补贴年底发放到位
记者昨天从省民政厅获悉, 为完善老年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建立失能老人护理长效机制,我省今年起开始为贫困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发放护理补贴,补贴从1月1日计算。今年年底前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将发放到位。未来几年,我省城市社区将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农村三分之一以上的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到2015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全覆盖,有针对性地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试点。
据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刘凤兰介绍,近年来,我省老年福利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养老机构总数达到1378所,养老床位总数9.2万张,城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5张。在农村,集中供养能力达到了60%,全省80%的城市社区和15.8%的农村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我省还将继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推进高龄津贴“提标扩面”,争取到2015年底,使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享受到高龄津贴。
●失能补贴发放标准:
失能补贴保障对象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保障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享受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失能补贴发放范围:
凡具有我省户籍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均享受失能补贴。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适时对失能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失能补贴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按月发放,具体发放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补贴标准:
低保家庭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低收入家庭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记者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