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字之差写错姓名 2万元借条成废纸
2013年10月10日 17:55 来源:宁夏新闻网 参与互动(0)
10月8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发布一起因写错出借人姓名而无法追回欠款的典型案件。
因开店急需用钱,张某某向好友李某宾借款2万元,出具了借条一张,“今借到李某兵现金2万元,借款人张某某,2010年5月8日”。后李某宾向张某某索要上述借款,张某某拖欠不还,无奈之下李某宾将张某某告上法庭。
虽然该案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但借条中的“李某兵”和李某宾是否为同一人,却成为了该案争议的焦点。因李某宾无任何证据证实其与借条上所写的“李某兵”是同一人,且无法找到被告进行当面对质,也无其他证据形成有效证据链印证双方的借贷关系,所以即便进入公告程序,李某宾面临的败诉风险也会非常大。
在法院示明诉讼风险后,李某宾主动撤回了起诉。事后,李某宾感叹到,因为和被告是朋友关系,所以借钱打条子的时候只看了金额,没有详细注意借条的其他内容,现在真是懊悔不已。(记者 苏俊博)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