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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出租住房为养老筹资 面临“无家可归”境遇

2013年10月12日 03:29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张女士和老伴在家中。他们卖掉单位分的福利房,住在女儿名下的房子里,卖房的钱加存款和退休金就是老两口的养老钱。新京报记者 郭铁流 摄

  “以房养老” 你准备好了吗?

  已有部分老人出租或卖房为养老提供经济保障;租房后无家可归、养老院床位不够等问题仍困扰老人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使得“以房养老”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

  据了解,“以房养老”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于明年一季度出台。但是,在具体操作办法出台前,已经有一些老人选择用房子作为资源,为自己的养老提供经济保障。

  ■ 个案

  1 “租房养老”有家不能回

  “想回家,可家给人占了。”密云县一家社会福利中心里,80岁的王敏(化名)时而想起自己已出租半年的房子,一个人对着空荡荡的墙壁念叨。

  对这位腿脚不灵便的老人来说,这个十来平米、拥有独立卫生间的单间并不算狭小,食堂的伙食也比较丰盛。但王敏说,每逢年节,她只想回到自己住惯了的小屋里,下一碗烂糊糊的面条。

  王敏是低保户,子女都在城区工作,十多年前老伴去世,她都是一个人在郊区生活。近几年,她逐渐需要拄拐杖走路,眼睛也变得不灵光。去年起,独居的王敏连续出现了几次忘记关火、关水龙头的“事故”,引起了儿女们的关注。一次家庭会议之后,“入住养老院”得到了所有家庭成员一致通过,也包括王敏本人。

  王敏住的养老院是单间,每月加上吃住大约2000元。她原先在密云的房子大概50平米,中介报出的租价是1500元。“把房子租了,加上低保金,正好合适。”王敏一开始想得很乐观,儿子也按照她的想法,将房子租了出去。

  从今年的中秋节起,王敏开始后悔。“别的老人都有家回,我呢?”中秋节放假的前一天,王敏搬了个小板凳,独自坐在养老院的院子里晒太阳。儿子开车来接她,王敏哭了。“我想回自己家。”

  在王敏的执意要求下,儿子王先生开车带着她,到王敏家楼下转了转。“我想进去看看。”面对王敏的要求,王先生对她解释,房子租给别人就是别人家了,不能随便进,门锁也换了。

  “住儿女家和住自己家不一样,老了就希望能放松,能自由。”王敏表示,她已经和儿女们商量过,房子租一年便不再出租了,让她能够“有家可归”。

  2 租房3个月便提前撤租

  自从刚刚领到第一个月的退休金,汪云山(化名)就一直和老伴策划着晚年生活。“北京城区的空气越来越差,特别不适合养老。”

  熬到最小的儿子结婚、最小的孙女上了小学,68岁的汪云山终于开始履行自己的“养老规划”。

  “最好的选择就是郊区。”汪云山和老伴平时生活比较宽裕,老两口到密云一家较为高档的会员制老年公寓选了一个100多平米的房间。“环境特别好,就像别墅区一样,老人住自己的房间,自己买菜做饭。”

  汪云山觉得,他和老伴都还没有到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住老年公寓主要为的是郊区空气好,清静,能放松心情,有更好的生活品质。他住的这家老年公寓收费方式是先缴纳30万元的押金,然后以每月约5000元的价格租房,合同规定每年至少要入住3个月。老两口的计划是每年住上半年。

  汪云山和老伴都是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两个人的退休金加起来有八九千元。不过,面对每月约5000元的租金,老两口“还是心疼了一下子”,然后很快想到了一个“筹集资金”的方法——将城里的房子租出去,每月4000元,“这样也是以房养老。”

  但是,随着天气变冷,老两口很快遇到了一个现实问题——郊区温度比较低,而且气候也比较干燥,老两口不习惯。房子才租出去3个多月,汪云山就和中介商量能否提前撤租,被告知需要支付违约金。

  “以房养老确实是筹资的好方法,让老人底气足了,但是不太灵活。”汪云山觉得,随着时代发展,很多老人入住养老院不再是基于无自理能力,而是想尝试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甚至是追求更高的服务品质。但是,这种尝试不一定能够“一次到位”,因此还需要家里房子作为“中转站”。

  3 卖自家房住女儿家

  刚退休那会儿,张琳(化名)身体不错,在社区里做一些工作发挥余热,还帮儿子和女儿带过一段时间孩子,但是到了去年,她的老伴查出患上了帕金森症,行动不便,张琳生活的重心便转到照顾老伴上。

  退休前,张琳是大学老师,老伴是政府工作人员,两个人每月的退休金在9000元左右,经济比较宽裕。然而,他们还是卖掉了单位以前的福利房,卖房子的钱加上存款和退休金就是老两口的养老钱。他们觉得这种方式也算是“以房养老”。现在,张琳和老伴住的是女儿名下的房子。

  张琳的女儿长期生活在香港,儿子则很少在北京,一年里大半时间在国外,尽管如此,两位70多岁的老人宁愿自己照顾自己,也暂时不打算去住养老机构。张琳说,之前也了解到一些养老院的情况,但自己身体还可以,能照顾老伴,所以暂时不想去养老院,而且老伴性格内向,不喜欢太多人在一起,加上孩子们担心养老院的医疗条件相对弱,一旦突发急病,没有时间抢救。

  ■ 释疑

  以房养老,想回家怎么办?

  住养老机构只相当于搬家

  在采访中,部分老人不认同“以房养老”模式,他们普遍认为自己的房子就是家,把房子出租或者抵押之后,回家就成了问题。所以大多数老人不愿出租或者抵押自己的房子。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说,老人们的这种观点其实是认识和观念的问题。养老机构并不是一个宾馆的概念,很多养老机构都允许老年人带自己的家具和物品进去,而且老人住进去后自己可以布置一些东西。所以这不意味着失去家,而是相当于“搬家”,寻找一种更高质量的生活。

  李红兵说,有些老年人虽然愿意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但因为恋旧,家里的陈设不愿意让别人动,所以也难以实现房子的增值,这也是现在面临的一个难点。但这些都可以归结到人的认识和观念问题。

  养老机构床位够吗?

  以房养老需多部门努力

  根据各区县2013年1月的统计,全市开业及在建机构养老设施共有床位约9万张,而这些床位中完全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和养老设施标准的仅有约5万张。很多老年人担心,如果选择“以房养老”,那么自己就要去住养老机构,但养老机构的床位紧张,愿意选择“以房养老”的老人都能有床位吗?

  李红兵说,这存在一个时间顺序的问题,因为现在在养老机构的床位上面临多种多样的问题,才有《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此外,实现以房养老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老人共同努力。

  养老机构医疗水平低怎么办?

  出台文件提高养老院标准

  一些老人经济条件比较好,完全能够承担养老机构的费用,但是这部分老人担心,很多养老机构在郊区,机构的医疗服务相对弱。李红兵说,现在所说的养老机构很多还是过去针对五保户、社会三无老人的福利机构,特别是一些养老机构还是按照疗养院的标准来办养老院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养老机构,能力还不到位。老人的担心反映的正好是一种需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解决的正是这些问题。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闫欣雨 温薷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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