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的司机无证载客致人死亡 获刑3年
2013年10月12日 13:02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海口男子陈某驾驶摩托车拉客上了非机动车道,在避让行人的过程中,后座的乘客从车上摔落,经抢救无效死亡。日前,海口美兰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
陈某没有驾驶证,却在海口从事摩托车拉客的生意。2012年11月9日11时许,陈某驾驶二轮轻便电动摩托车,搭载乘客梁某行至海甸四西路时,为了避让过往行人,将梁某从车上坠落后逃逸,被追赶的群众抓获并报警。梁某被送医院后不治身亡。
海口美兰法院认为,陈某无证驾驶挪用牌号的二轮轻便电动摩托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且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据此,该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记者何慧蓉)
【编辑:朱峰】